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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員甄選簡章】
一、樂團宗旨 奇美集團成立於1959年,長期以來致力於各項社會公益及藝術推廣等等工作。1977年成立奇美文化基金會,除了提供人才培訓獎學金給予台灣音樂及美術領域的新秀,並於1990年成立奇美博物館,展示奇美所收藏的古文物、西洋畫作雕塑、動物標本等,開放民眾免費參觀。奇美文化基金會網羅蒐集的世界級名琴,其數量、品質與收藏的範圍皆屬世界頂級。
2002年成立奇美管絃樂團,利用典藏名琴與樂團演出,將古典音樂介紹給國內外觀眾,獲得廣大迴響。為追求更高演出水平與樂團長遠發展,自2007年春天起,原奇美管絃樂團將進行重組,改名為奇美愛樂管絃樂團,全面招募新團員,朝向常態性樂團方向邁進。
二、排練及演出計畫 樂團預計以六週為一檔節目之製作時間,固定於每週日下午14:00-17:00團練,同時安排演出前的若干密集排練。原則上每檔製作安排兩場不同地點的音樂會演出;每檔製作結束之後,為約兩週的休息時間。
三、甄選項目 小 提 琴 十六名 / 中 提 琴 六名 / 大 提 琴 五名 低音提琴 四名 / 豎 琴 一 名 / 短 笛 一名 長 笛 二名 / 雙 簧 管 二名 / 單 簧 管 二名 低 音 管 二 名 / 法 國 號 四名 / 小 號 二名 長 號 三名 / 低 音 號 一名 / 定 音 鼓 一名 打 擊 二名
四、報名資格 凡年滿十八歲,具參加甄選項目樂器演奏能力者;外籍人士需具有本國工作許可。
五、報名方式 即日起至二OO七年二月二十八日止(郵戳為憑),將下列文件,郵寄至71702台南縣仁德鄉三甲村59-1號「奇美發展文化事業有限公司音樂部吳亞倩小姐」收: (1) 甄選報名表(並請貼妥二吋照片乙張) (2) 身分證正反面或護照身分頁影本 (3) 學經歷簡介 (4)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5) 甄選影音資料(15分鐘以上最近兩年之錄音或錄影,格式為CD、MD、Cassette、NTSC系統之DVD、VCD、VHS;並附曲目資料)
六、甄選方式 (1) 本甄選採文件與影音評選方式,本團根據評選結果邀請通過者參與樂團排練演出,適任者聘為正式團員。 (2) 本甄選將邀請專業人士擔任評選工作,以公平公正方式進行。 (3) 評選結果本團將個別通知。 (4) 如遇應徵者未達標準時,評審委員會得作不足額錄取之決定。
七、聘用方式及待遇 (1) 正式團員為每年一聘,通過每年一度之評鑑者,原則上予以續聘。 (2) 樂團支付團員排練與演出費,其標準依本樂團聘用人員相關規定支給。 (3) 絃樂器團員於聘任期間得依規定向本團申請使用奇美博物館所典藏之名琴。
八、所有甄選資料樂團將不予退回,並作為檔案保存且善盡資料保密責任,如欲索回相關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參加甄選者,必須切結所寄影音資料為本人所演出,且未經任何重製處理,如有違反者,須擔負相關法律責任。
九、團員甄選相關事宜請於週一至週五早上八點至下午五點電洽:(06)266-3000分機2465,或E-mail: artwu@mail.chimei.com.tw 吳亞倩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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